|
|
 |
河南省环保局下令11家燃煤电厂限期脱硫 |
 |
|
|
|
|
近几年来,河南省11家新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由于不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、建设、投运,致使二氧化硫排放量大量增加。近日,河南省环保局对此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,并要求这11家电厂在6月底前完成脱硫设施的建设并投入使用。 河南省环保局日前对全省2003年以来在建或未验收的29家燃煤电厂进行检查,发现已建成投产的燃煤电厂项目中,中孚电厂(2×30万千瓦机组)、郑东新区热电厂(2×20万千瓦机组)、伊川电厂(3×30万千瓦机组)、新安电厂(4×13.5万千瓦机组)、洛南新区电厂(2×13.5万千瓦机组)、鸭河口电厂二期(2×60万千瓦机组)、陕县惠能电厂(2×13.5万千瓦机组)7个项目未建成脱硫设施,擅自投入生产;投入试生产的姚孟电厂二期(2×60万千瓦机组)、汝州瑞平电厂(2×13.5万千瓦机组)、义马跃进矸石电厂(2×5万千瓦机组)、南阳热电厂(2×20万千瓦机组)4个企业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。这11家电厂,今年前4个月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.53万吨,全年预计达到10.59万吨,给河南省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带来巨大压力。 为了快速改进上述的污染局面,河南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这11家电厂逾期完不成整改任务的,河南省环保局将加倍征收排污费,并建议河南省发改委取消其发电调度计划;同时,暂停该项目所在省辖市内所有排放二氧化硫建设项目的审批。
声明: 1、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,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进行负责、考证。 2、如本文涉及其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进行相应处理! |
|
|
温州市中伟磁传密封设备厂-----〖新闻资讯〗 |
「2008/6/24 10:15:46」 |
|
|
|
|
|
|